近日,天津公安机关接到天津海关通报,在某查验堆场,发现以玻璃壶、塑料衣架、塑料玩具为品名报关出口的集装箱内藏有烟花爆竹100余吨。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周某、卢某珍为获取高额利益,在黄某某、卢某明的协助下,从外省市采购、监装6个集装箱的烟花爆竹,并在集装箱开门处用日用品进行伪装,妄图以瞒报的方式进行报关出口。
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几个月以来,中远海运、马士基、万海、HMM等各大船公司发布公告,对危险货物申报不实不断加码处罚。
中远海发布关于正确申报货物信息告客户书
日前,中远海运集运发布《关于正确申报货物信息的告客户书》,告知托运人,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漏报所申报货物的品名和危险性质级别。尤其关于锂电池货物,并重申无论以何种方式、是否归属于危险货物(根据国际海事危规),只要货物中含有锂电池,均须履行托运职责如实申报。
若违反者将依据规定处理,中远海集运并将对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托运方进行追偿。
马士基官网日前发布公告,再次强调,将针对所有误报危险货物征收误报费,每次征收5000美元。马士基表示,该误报费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征收。每一件未正确申报的货物都可能危及船员、公司资产、环境和其他客户货物的安全。


万海航运此前发布公告称,客户应严格遵守万海航运(WHL)的任何规则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公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单上的声明、包装、标签、重量、运输或货物的处理、处置,并应在将货物交付至WHL指定地点、仓库或码头之前,按照上述要求以及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的要求,如实、准确地申报货物。
即日起,如果所附的报关单和运输单不真实、不准确,万海航运(WHL)有权在运输过程中随时停止或暂停货物的交付或终止货物的交付合同。由客户(包括托运人、通知方和收货人)承担此费用以及由此产生损失造成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律师费、诉讼费等,此外,还应支付以下惩罚性赔偿金:
如果违反相关要求的货物为危险品货物,则惩罚性赔偿金为每集装箱30000美元。
如果违反相关要求的货物为非危险货物,惩罚性赔偿金为每集装箱20000美元。

最后提醒广大货主货代,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避免错报,以免产生违约金,触发刑事责任。